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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ladbrokes官网 发布时间:2025-02-27 03:17:08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特科技”)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议案》,赞同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海宁艾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艾领”)持有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艾弗洛”、“目标公司”)1.61%的股权;以自有资金受让海宁元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元湘”)持有浙江艾弗洛2.17%的股权(以下合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日签署了《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认购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85.3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74)。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10.03%的股权,浙江艾弗洛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各方于2025年2月24日签署了《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英特科技以人民币619.01万元受让海宁艾领持有浙江艾弗洛1.61%的股权;以831.65万元受让海宁元湘持有浙江艾弗洛2.17%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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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风机、电机、通风设备、五金机电配件;销售:通风设备、 风机、电机、电器及机电产品;机电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其他无需报经审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日签署了《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认购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85.30万元。同时根据上述协议要求,公司委派副总经理裘尔侃先生担任浙江艾弗洛的董事。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艾弗洛为公司参股公司,除前述事项以外,目标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标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为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做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次交易时,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均已经同意放弃行使针对本次交易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及别的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优先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英特科技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19.01万元受让海宁艾领持有目标公司1.61%的股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31.65万元受让海宁元湘持有目标公司2.17%的股权。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乙方:海宁艾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元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期支付: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确认,自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海宁艾领、海宁元湘50%股权转让款;
第二期支付:自海宁艾领、海宁元湘及目标公司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海宁艾领、海宁元湘剩余50%股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转让款项支付完成后,甲方成为目标股权的实际股东,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对应的义务。乙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所产生的目标公司任何利润、收益、红利、股息以及本协议签署时尚未分配的目标公司以往的利润、收益、红利、股息已经考虑在股权转让款中,该等利润、收益、红利、股息由甲方享有,乙方对其不主张任何特别的分配权利。
本协议生效后,目标公司依照以下流程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签发相应的出资证明等,同时乙方应该促使目标公司依照以下流程办理上述手续: 乙方、目标公司负责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乙方及目标公司应于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手续;
目标公司应在工商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新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的复印件;
甲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向甲方签发加盖目标公司公章的出资证明及股东名册。该股东名册,须记载目标公司的名称、成立日期、甲方名称及其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和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出资日期和签发日期。
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于本协议签署日,已获得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书面形式出具的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确认文件。
乙方保证目标股权的权属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目标股权的出资已全部足额缴纳,目标股权不存在质押、第三方权益、限制转让或股权纠纷等。如因目标股权的权属不完整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及目标公司应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通过发挥公司与浙江艾弗洛各自的优势产业资源,创造协同效应,有助于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强化行业布局和提高经营业绩,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将重视本次交易事项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艾弗洛10.03%股权,为参股股东。本次收购浙江艾弗洛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收购浙江艾弗洛股权事项,有利于逐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逐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都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海宁艾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艾弗洛1.61%的股权;以自有资金受让海宁元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艾弗洛2.17%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定价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转让定价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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